本馆地方文献指的是地方部门、单位组织、个人着述撰写和编印的反映本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地理、历史、沿革、风俗人情、人物生平事迹等各方面的文献资料,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和收藏利用价值。为了使这一珍贵地方文献能长期发挥其作用,必须对地方文献加以保护和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馆地方文献由地方文献室收藏。设专架、专柜、专人管理,目录组织单列。
二、地方文献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求须经馆长批准方能借出,借期不得超过十天。
三、读者查阅地方文献时工作人员必须陪同,读者归还时必须检查是否缺页、损坏,如损坏按十倍赔偿。
四、定期清点图书,以于破损、虫蛀、发霉、散册的文献需及时修补(重点检查袋装文献、手稿)。
五、每半年投放除虫药一次,每天需用弹灰工具清扫一次,不可用湿布清理,以免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