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仙居县为例,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9万亩,土地流转率为46.3%,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工商资本进入流转大片土地遇到了瓶颈,进一步推进土地集约化遇到了更大的挑战。
股份合作农场是促进农业生产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内生动力,既可解决土地抛荒、土地流转难、土地经营零碎化、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妇女化等难题,又可创新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经营主体,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找到一条有效途径;同时为解决空心村、村庄撤并、高山移民等新农村建设中碰到的问题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但在操作上相应政策急待配套。
首先是营业执照性质,当初工商部门批下来的是普通合伙执照,土地入股,政策是否允许?上个月,仙居工商部门创新方法,办理了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现在能享受合作社的农业免税政策和年审等待遇不变。
银行贷款不易。春耕备耕临近,为了购买化肥、种子,添置农机设备,农场需要贷款。股份农场营业执照若以合伙企业批,在资金运作上碰到问题。每年都要年审,向银行贷款,132人都要签字,十分麻烦。经过多方努力,3月上旬,省、县、镇农村信用联社都派人来调研,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当场敲定授信100万元,现已贷款10万元。
眼下,农民们正在忙的事,一是给600多亩的紫云英治虫,紫云英和油菜可以为即将播种的绿色稻米当绿肥;二是准备绿色稻米的谷子、肥料,为下个月开种单季稻作准备,目前正在开沟排水,整修水利设施等。
股份合作农场属于新生事物,急待相关配套优惠政策出台,加大扶持力度。比如,税收方面,股份合作农场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可否享受视同于农民自产自销的税收待遇政策;用地方面,可否
土地租赁关系的不稳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然而,近日记者来到台州市采访发现,在该市仙居县,农民新近联合成立了全省首个股份合作农场,有效地破解农业规模经营土地流转难。
农民变成股东
今年1月,在仙居县横溪镇郑桥村,村民们热情高涨,沉浸在仙居新合农场成立的喜悦氛围里。仙居新合股份合作农场在横溪镇郑桥村挂牌成立,132户农民成了股东。
仙居新合股份合作农场是我省第一家股份合作农场,它采用的是土地入股方式,以现代企业制度统一经营、管理,形成农业产业化。这是对农村经营模式的一种新探索。
由132户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其中董事会由1位董事长、13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1位监事长、6位监事组成,并制定详细的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场长负责制,下设生产、技术、加工、质监、销售等具体业务部门,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农民以土地入股为主并适当配置资产股、技术股、经营股组建股份合作农场,132户股东按6亩地为一股的标准,股份组成比例为1500亩土地占50%,兼并合作社资产占30%,技术股占10%。经营股占10%,股权设置期限为本轮剩余土地承包权的17年。
农民股东根据当年的生产效益,按照四六分,60%拿出来按所占股份比例分红,40%作为风险基金,扩大再生产,而此后到了年底,他们还可以获得农场剩余盈利部分的二次利润分红。
过去的合作社基本上是以资本链接和产品链接为主,股份合作农场则是以土地作为资本,以现代企业制度的统一经营、管理,形成农业产业化,这在全省都还是一种新的经营模式。
俞荣火是仙居新合农场的场长,也就是股份合作农场的“总经理”。在俞荣火的理解中,在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的前提下,搞股份合作农场,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牢牢掌握在村集体手里。也就是说,在不流转土地的情况下,土地被盘活了,还可减少无效投入,兼顾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利于增加村民收入。
“统一种苗、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品牌及认证、统一销售分配,这六个统一下来,不但能节省下很多人力、物力,还能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发展。”俞荣火说。
农民变股东,成立股份合作制农场,对于农业规模化经营来说的确如虎添翼,无论是连片规划、供应良种、统一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品牌及认证,甚至是银行贷款,全都可以实现。仙居县农业局局长杨赛中表示:“成立股份合作制农场就是统一服务,成本减少了,规模上去了,农产品质量更安全,效益也就出来了。”
规模效应显现
县前村村民王明卯对于新合公平、合理的土地流转形式感触颇深。2000年,王明卯的2亩地被征用了,他一次性拿到补偿款6万元,时隔近13年,他仍耿耿于怀,“领了补偿款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建了楼房,土地增值失地农民是没份的。”得知郑桥村以土地入股成立农场,王明卯不禁叫好,“土地可以世世代代保存下去,大家不希望以任何形式失地。”
不仅如此,相比工商资本的进驻,这种自愿入股的形式更让当地农民接受:一方面,农场种粮为主的思路没有变,地还是自己熟悉的地,管得着,有能力管;另一方面,不会因为租金多少问题产生落差,土地增值部分看得见,拿得着;同时,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农场决策必须体现多数股东意愿。
在仙居县,该县农业专家分析了股份合作农场的好处。一是实现了土地经营权资本化。在坚持农村土地“三不变”(集体所有权不变、家庭联产承包制不变、双层经营体制不变)、“三权分离”(所有权属集体、承包权属农户、经营权属使用者)的前提下,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集体评估、确权和资金、财产、技术等要素一起转化为股份合作农场股权,成功实现了土地经营权资本化创新。二是创建了土地规模经营的新平台。近年来,仙居县土地流转主要以租赁形式为主,虽然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但农民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渠道有限。新合农场通过股份形式将农民吸纳到农场经营管理体系之中,激发了农民参与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了土地连片集中,解决了土地零碎化问题,成为了一种更具活力的土地规模经营平台。三是促进了农业提质增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场采取统一经营模式,由农场布局规划、供应良种、提供生产服务,进行规模化种植。通过农场统一标准种植、管理水稻,产品的品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就能实现产品优质更优价。
体现了规模经营效益。通过农场规模经营,有利于发挥大机械作用,发挥土地集中连片的优势,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生产力,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提高。拓展了农民增收空间。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让农民持有股份,有股份分红,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强了农民增收的内生动力。
四是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股份合作农场,解决了农民离土离村后对自家承包地没人种或被掠夺性开发的担忧,以及由于农民的惜地意识,许多农户不愿长期出租土地的思想顾虑,能有效解决“空心村”以及村庄撤并产生的土地资源利用问题,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从而拓展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空间。
记者 陈敢 通讯员 陈道平 张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