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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服务 人人配合 扎实推进“一户多宅”整治 皤滩乡山下村:仙居县第一个进入整治实施阶段的试点村
仙居县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9-10-17 14:34:03

2019-10-16 19:19 |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张宇

10月12日,随着“一户多宅”整治处置签字确认工作的完成,皤滩乡山下村“一户多宅”及历史遗留非法住宅综合整治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该村也成为了仙居县第一个进入整治实施阶段的试点村。

上午八点多,山下村办公楼里就已经挤满前来办理手续和咨询政策的村民。在一楼的政策咨询室,仙居县“一户多宅”及历史遗留非法住宅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正在向村民讲解政策,为村民解答相关疑问。在二楼的确权登记室,村民们正在对“一户多宅”整治处置进行最后的确认签字。

山下村共有272户965人,其中房屋登记户数248户,宗地数421宗,应退宅户数10户、12宗、18间,共计698.68平方米,应处罚和回购38户,处罚金额计38万余元。对于这项整治工作,村民们都很配合。

“整治工作是为了让村庄变得更好,我们作为村民应该积极响应配合。”村民 方素凤说。方素凤的住宅面积超出了房产证核定面积20多平方米,按照规定,她需要缴纳6000多元的罚款才能够重新发证。

据了解,“一户多宅”是指拥有一处或多处宅基地,面积超过用地限额标准。“一户多宅”及历史遗留非法住宅综合整治工作是破解农村违建难题的有力举措,有助于规范村庄建设,改善城乡面貌,有效解决农民用地碎片化、农村发展无序化等问题,腾出发展指标。目前,我县38个试点村的“一户多宅”整治工作在轰轰烈烈开展,按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11月份将在全县铺开。

“属于合法的一户多宅,我们要求乡镇(街道)、村建立退出机制,鼓励村民主动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对于违法的一户多宅,我们将根据《仙居县历史遗留非法住宅处置意见》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相关规定有几个原则,一、要求予以拆除,二、可以依法转让给缺房户,三、由于安全结构等原因无法拆除的,经乡镇审核后,上报县综合整治办确认,再予以处置。” 县“一户多宅”及历史遗留非法住宅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指导组组长娄丹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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