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仙居一批干部新任或转任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岗位,赴任前,他们都到仙居县审计局接受了经济责任告知告诫,并签订书面告知书。任前先了解自己应承担哪些经济责任和本单位的风险点,大家都说这堂“必修课”很有必要,也非常“有温度”。
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有的领导干部反映自己对应承担哪些经济责任不够了解,特别是新任的领导干部缺乏履职经验,这是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针对这一实际情况,2015年,仙居在全省率先推出了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告诫制度。
“在县委、组织部门与干部谈话后,由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通知新任和转任的领导干部,到审计局来接受任前具体事项的告知,并签订《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书》。”仙居县审计局局长李素萍介绍,告知的内容包括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重大经济事项、重大决策实施情况,重大资金安排、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等10个方面。2018年开始,又增加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5方面内容。
任前告知是“正面清单”,任前告诫则是一张“负面清单”。任前告诫侧重于敲警钟,告诫领导干部在履职期间应禁止、避免的经济行为,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廉政纪律;私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金;擅自转让和变卖国有资产等等,共有10项内容。
与此同时,仙居县审计局还建立了领导干部履职风险点提醒机制。在告知经济责任时,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职责和以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应予以重视和规避的风险点进行提醒,尤其是对权力集中、资金量大、下属单位多的重点单位领导干部进行重点提示。
任前告知告诫和风险点提示,都体现在《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书》里。领导干部签订《告知书》后,审计部门还会送上一本《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制度汇编》,帮助他们详细了解有关内容。
据统计,2015年以来,仙居县共有159位新任或转任的科级主要领导干部签订了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告诫书。“这一做法实现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起到了审计‘防未病’的作用。”李素萍说,“我们了解到,不少科级主要领导干部到任后,不仅自己经常翻翻告知告诫书,还将本单位、本部门的风险点传达到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提醒大家注意。”
2019-11-11 09:03:28 来源:台州日报 作者:蒋虎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