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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仙居法院首试“5人制”大合议庭审案 体现司法民主
仙居县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4-12-20 12:19:25
    中新浙江网12月18日电(见习记者谢盼盼 通讯员卓春燕 徐焕健)记者18日从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一起案情复杂、后果严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这是该院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来的一次重要尝试。

  今年3月28日早上6点,下着倾盆大雨,被告冯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沿临石线从临海往仙居方向行驶时,疲劳驾驶再加上视线不佳,与道路中间的绿化带发生碰撞后,又撞上停在绿化带中间过道的面包车,造成面包车内驾驶员陈某受伤,抢救无效身亡。

  交警认定,冯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经调查,冯某并未取得驾驶执照,所驾驶的轿车车主也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姨丈,肇事时该车在保险投保期限内。于是,陈某的妻子和儿女将冯某、冯某姨丈以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上百万经济损失。

  考虑到案情复杂,后果严重,庭内讨论时各方意见不一,下各法庭对此案采用了大合议庭庭审模式,即合议庭由五名成员组成,包括一名审判员、一名助理审判员以及三名人民陪审员。

  庭审现场,原告和三名被告就各自的主张进行了唇枪舌战。被告冯某称自己是尿毒症患者,负担不了这么高额的赔偿。冯某的姨丈辩称,冯某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走车的,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则认为,原告未提供陈某是城镇居民的证据,应以农村户口标准赔偿。

  整个庭审过程一直持续了三个小时。五名合议庭成员认真审阅证据资料,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和辩论,并在庭审结束后就本次庭审过程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合议。

  据了解,仙居法院自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来,对一些疑难、新型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尝试采用大合议庭办案模式。这种合议庭形式在确定主审法官对承办案件高度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了陪审员的积极作用,能够有效监督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在杜绝外力通过主审法官干预办案、最大限度防止主审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促进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

  “在以往的审判中,法院往往由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三人合议庭。大合议庭最大的变化在于负责审理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增加到了3名。”本案陪审员,也是村干部的李建说,不少群众对于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究竟起到多大的作用一直存有疑问,认为人民陪审员只是附和、从属法官的意见。该案的人民陪审员数量大于法官数,对案件判决的公信力和司法公开都会有帮助,也削弱了社会对法官的负面看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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