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日报:仙居法院尝试“5人制”大合议庭审案
仙居县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5-1-15 16:25:01
近日,仙居法院下各法庭首次组建“5人制”大合议庭,对一起案情复杂、后果严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这是我市人民法庭首次尝试大合议庭审案,也是该院探索司法改革的一次重要尝试。 2014年3月28日,被告冯某驾驶汽车沿临石线由临海往仙居方向行驶时,与道路中间的绿化带发生碰撞后,撞上停在绿化带中间过道的面包车,造成车内驾驶员陈某受伤,经抢救无效身亡。 交警认定,冯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经调查,冯某患有尿毒症,并未取得驾驶执照,所驾驶的轿车车主也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姨丈,肇事时该车在保险投保期限内。于是,陈某的妻子和儿女将冯某、冯某姨丈以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上百万元经济损失。 考虑到案情复杂,庭内讨论时各方意见不一,下各法庭对此案采用了大合议庭庭审模式,即合议庭由5名成员组成,包括1名审判员、1名助理审判员以及3名人民陪审员。 庭审现场,原告和3名被告就各自主张进行了辩论,庭审过程一直持续了3个小时。5名合议庭成员认真审阅证据资料,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和辩论,并在庭审结束后就本次庭审过程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合议。经过审理,原告判得98万元赔偿。 据了解,该院自今年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度以来,对一些疑难、新型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尝试采用大合议庭办案模式。这种合议庭模式在确定主审法官对承办案件高度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了陪审员的积极作用,能够有效监督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在杜绝外力通过主审法官干预办案、最大限度防止主审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
责任编辑:丁楚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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